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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国资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 作者:glwtjt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127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共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国资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21〕2号)文件,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做出表彰,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我集团秦子茜、张海玲、刘琰、秦文宏等四名同志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原文如下:

关于表彰国资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近年来,我市国资国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始终秉承“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委党委要求,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我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国资国企力量。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市国资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在委党委的团结带领下,对照创城标准抓提高、针对问题抓整改, 在全系统中唱响了“功成必定有我,失误不能有我”口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勇于担当,涌现了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动员国资国企党员干部职工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国资国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市国资委党委决定,评定桂林国投产业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先进集体,评定莫素娥、秦康洪等50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国资国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争当表率,开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征程,为实现桂林“两个建成”目标和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中共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桂林市国资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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